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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阴生态环境发布“企业有机废气排放自7月1日已执行更严格的江苏地标”通告。因为自2022年7月1日起,除执行行业标准外,新老企业的非甲烷总烃(NMHC)有组织排放限值执行60mg/m³,较之前的120 mg/m³严格了50%。为何?如下:

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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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苯、甲苯等其他因子有组织排放均有所提高,具体请点击:江苏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发布!
有行业标准的或更严格标准的,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如,喷漆的企业执行江苏行业标准《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 4147—2021)非甲烷总烃(NMHC)50 mg/m³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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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更严格的标准,企业需要做什么呢?
一、更新排污许可证。企业应对照标准要求,及时对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排放信息进行变更,调整限值要求。另外,可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自身的有组织和无组织的排放情况开展监测,了解自身排放情况。
二、开展对标提升改造。对照新标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需及时开展技术改造;若没有办法及时完成改造的,应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备,并明确完成改造的时间。
三、加强设施运维管理。专人专责对各类废气治理设施加强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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